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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位資訊

 課程與教育研究所

一、教育學碩士學位
  Master of Education (M. Ed.)

  本所碩士班旨在培養中等學校師資、課程與教學學術研究人才、課程與教學相關機構之專門人才、文教產業課程規劃與教學設計人才。課程涵蓋「教育理論基礎科目」、「研究工具與方法科目」、「專門選修科目」、「自由選修科目」,修習至少32學分;此外,畢業前尚須於具審查機制之研討會或期刊獨立發表文章一篇;最後,完成碩士論文,即可獲頒教育學碩士學位。

 

二、教育學博士學位
  Doctor of Philosophy (Ph. D.)

  博士班教育目標為培養中等學校師資、課程與教學領導人才、高深課程與教學學術研究人才、教育研究機構專門人才、文教產業課程規劃與教學設計人才,以及大學校院教育相關學門師資。

  須修習之課程有「理論基礎科目」、「研究工具與方法科目」、「分組專門科目」。在畢業前須於具外審制之學術期刊或專書獨立發表論文一篇、學術研討會論文一篇;最後,通過博士資格考、完成博士論文,即可獲頒教育學博士學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