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

課程規劃博士班修業要求

其他
張貼人:網站管理員公告日期:2016-02-04

本所博、碩士班課程共分為三類: 
壹、理論基礎科目 
貳、研究工具與方法科目 
參、專門科目

本所博、碩士班課程學分數分配如下表:

         
 

碩 士 班

博 士 班

備   註

理論基礎科目

至少3學分

至少3學分

多修學分可列入自由選修,以下同。

研究工具與方法科目

至少6學分

至少6學分

1. 其中碩士班「教育與社會科學研究法」必修。 
2. 博士班至少應修習一科:
量化研究方法論專題研究、質性研究方法論專題研究、教育學方法論。

分組專門科目

15

18

其中博士班「課程理論專題研究」、「教學理論專題研究」為必修。

自由選修科目

可自由選習本所博、碩班各類課程或外所、外校課程

合   計

32

36

 

※備註:已修得學分之科目,重複修習時,其學分及成績均不採計及登錄。

 
最後修改時間:2016-02-04 AM 8:53

教育學系教育政策與行政研究所系友會
cron web_use_log